【強制檢測】政府刊憲3處地方需強制檢測 涉豐年樓達怡樓明麗樓
社會
發布時間: 2020/12/15 20:43
最後更新: 2020/12/15 20:51
政府將引用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)規例》(第599J章),就《規例》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,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3個指明地方的人士,須於12月20日或之前接受新冠肺炎核酸檢測。
3個指明地方包括:
- (一)任何在2020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期間曾身處大埔大榮里28-32號豐年樓1C單位超過2小時的人士(包括但不限於住客、訪客及工作人員)
- (二)任何在2020年11月20日至12月15日期間曾身處觀塘寶琳路2號寶達邨達怡樓超過2小時的人士(包括但不限於住客、訪客及工作人員)
- (三)任何在2020年11月20日至12月15日期間曾身處黃大仙清水灣道55號彩雲(二)邨明麗樓超過2小時的人士(包括但不限於住客、訪客及工作人員)
受檢人士可選擇社區檢測中心、深喉唾液測試等檢測途徑。受檢人士若在12月11日至12月15日期間已進行測試,均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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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蘇文軒